河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
浏览:212 2021-05-11 22:26:17 来源:原创
国发[2009]36号,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抵免政策(投资抵免)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专用设备投资额,是指购买专用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
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上一篇:河南拓展小企业筹资的对策 下一篇:河南中小企业发展可以采用不同的财务战略
浏览排行 最新发布
- 公司出售设备会计分录...2021-06-22
- 河南企业如何进行增值...2022-05-09
- 河南企业资产评估后资...2022-05-07
- 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2022-05-09
- 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2022-05-09
- 河南小额贷款企业收到...2022-05-07
- 资本金是什么意思?计...2021-07-26
- 郑州餐饮公司开展税收...2020-09-04
- 郑州注册公司代理:公...2020-07-23
- 河南企业如何进行增值...2022-05-09
- 海关进口增值税须“先...2022-05-09
- 进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2022-05-09
- 郑州企业间借款利息缴...2022-05-07
- 郑州企业转让无形资产...2022-05-07
- 郑州企业资产评估增值...2022-05-07
- 河南企业资产评估后资...2022-05-07
- 河南小额贷款企业收到...2022-05-07
- 河南计提缴纳企业所得...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