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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后企业是怎么做的?

商标抢注是社会市场中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因为抢注的商标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中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一些企业就想着能够借助有影响力的商标在消费者中间混淆两者的关系,以此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有一定好处。为此,商标注册人与消费者都十分苦恼,商标被抢注之后企业是怎样做的呢?

 

这可以分好几种情况,分别是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或者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此时使用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商标被抢注后企业是怎么做的?


详细一点来说,就是在商标已经被抢注后,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这时候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商标使用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这时候商标适应人就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注册商标撤销,同样建议被抢注者同步提起一个商标申请,以便在抢注商标被撤销后自己可以获得此商标。

 

企业的商标被抢注就应该合理维权,这是市场秩序使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也可以与抢注人达成和解。这些选择都是基于对方的商标抢注性质,但更多的是,企业对于商标的注册一刻也不能松懈。